2018年8月31日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的颁布与实施,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战略图的具体细化起要意义,同时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对土壤污染的管控也越来越严格。
根据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(GB 50325-2010),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需自行或委托具有CMA、CNAS等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土壤45项检测、土壤重金属检测等工作,制定自行监测方案,建设并维护监测设施、开展自行监测、记录并保存数据、分析监测结果、编制检测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。
领域:土壤检测
检测类别:土壤45项
检测项目:
土壤重金属检测(7项):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铜、铅、汞、镍;
土壤挥发性**物检测(27项):、(三)、、1,1-二、1,2-二乙烷、1,1-二、顺-1,2-二、反-1,2-二、二、1,2-二氯丙烷、1,1,1,2-四、1,1,2,2-四、四、1,1,1-三、1,1,2-三、三、1,2,3-三氯丙烷、、苯、氯苯、1,2-二氯苯、1,4-二氯苯、乙苯、苯乙烯、甲苯、间+对、邻;
土壤半挥发性**物检测(11项):硝基苯、苯胺、2-氯酚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并[b]荧蒽、苯并[k]荧蒽、䓛、二苯并[a,h]蒽、茚并[1,2,3-cd]芘、萘。
检测指标:参照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,或根据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确定。
适用场景: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、在产企业搬离现址土壤检测、企业自行监测
交付周期:12个工作日